问题 | 购房合同没交定金是否成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定金依然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便自动成立。举例来说,假设双方当事人并未签署正式的定金合同,然而他们早已约定好其中一方需以支付定金的形式来确保债务履行的可靠性,而另一方也接受了该定金,在此种情形之下,定金合同实际上已自动生效。那么问题来了,假如我已经支付了定金却还未达成任何关于合同的书面协议,这样的话我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呢?答案是肯定的。尽管如此,如果您在签署了合同之后又选择违约或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相关款项,那么您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外,如果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存在着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那么您完全有权利解除购买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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