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算开发商违约天数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约按时交付房屋,其违约责任自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算。在催告过后的三个月之内,若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并且无法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和理由,购房者有权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向开发商索要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费用,并且追究开发商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若在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能够如期履行其义务,购房者将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仍可要求开发商对超过履行期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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