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物业需要复印哪几页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复印房产买卖合同需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首先,复印件中应包含合同的前三页,这些页面主要记录了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和合同主要条款;其次,需要复印含有双方手指印迹的最后两页,这是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在转让房地产时,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如果属于房屋建设工程,则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若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则需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此外,如果转让的房地产涉及到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还需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且合同中应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也将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四十四条则强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如需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征得原出让方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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