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次购房定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方面,最高比例不可超出购房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在我国《民法典》的第五百八十六条中,为保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设定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手段。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时正式生效。具体的定金金额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尽管如此,其数额仍然受到主合同标的额限制,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大于或小于约定数额,均应视为对原定定金数额的变更。
在第五百八十七条中,对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被收回。而对于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应当向给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