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延期交房业主应怎样维权 |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给出充分且适当的原因而导致延误交付房屋,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应敦促其按期履行,经过多次督促之后,若对方依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则购买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面,购买者亦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要求支付违约金或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如合同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处理方式,二者不可并用,购买者需从其中选择最高的一种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