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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可以不去开庭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所确立之程序,若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未出庭参与审判过程,则法院有权实施拘传措施;然而,若经过拘传后被告仍未能出席诉讼会议,那么法院亦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条明确规定,对于必须亲自出庭的被告,如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的,法院有权采取拘传措施。此外,第143条至第145条分别规定了原告、被告以及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等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方式。其中,第144条和第145条均涉及被告未出庭的情形,即若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的,法院均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最后,关于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问题,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定,若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原告又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同样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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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15: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