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间未到如何延期交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交房日期可以有所延迟。关于逾期收房的问题,应以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则进行判定。假如该房屋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那么作为业主的您便通常享有推迟收房的权利。然而,当您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并无合理的原因而未办理收房手续时,那么您就需要依照已实际收房的标准来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这无疑将给您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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