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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回来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购买时缴纳的定金,确实存在退还的可能性,然而具体情形需视实际情况而定。若消费者欲取回定金,通常情况如下:当开发商尚未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未达到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条件时,双方签署的定金协议将被视为无效。依据《民法典》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双方是否签署了认购协议且无论协商过程中的定金退还事宜如何约定,开发商均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消费者;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有意隐瞒关键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该证书,那么开发商需要为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返还消费者定金之外,还应当赔偿消费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在开发商符合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并且成功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若双方仅约定消费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消费者可以该条款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条款进行变更或撤销,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现金;若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自身的原因,而开发商并未在此过程中有任何隐瞒或欺骗行为,消费者仅仅是单方面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那么就必须按照认购书中关于退房的相关约定来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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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2: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