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预售证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条款规定,如果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签署预售合同,则该合同应被视为无效。然而,如果在提起诉讼或者提出仲裁申请之前,开发商已经成功获取了预售许可证,那么此时所订立的预售合同便可依法被认定为有效。相较之下,该法案中的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预售许可证乃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得以合法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若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即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无疑将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合同无效。然而,对于那些已经满足取得预售许可证所需条件的开发商而言,尽管在签订合同时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但只要在仲裁或者起诉前成功获取了预售许可证,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并尊重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愿,预售合同仍应被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法定前提条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是,开发商符合条件可以取得预售许可证,只是在签订合同时预售许可证未获得,在仲裁或者起诉前,获得预售许可证的,为保证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尊重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意思表示,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