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了定金后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的解决方案必须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审慎评估和决策。如果由于非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买方在与其卖家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可以决定解除这份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无条件地归还其已经支付的定金或首付款。然而,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造成了合同无法履行,那么买方应同卖家进行深入探讨和谈判,看是否有可能撤销定金申请。如若不能达成共识,卖方将保留不退还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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