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按日扣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交付逾期之际,作为业主应首先行使通知权,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以期促使其在适当时间范围内履行相应的交房义务。如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通知后,仍然未能遵守承诺并在合理期间内完成交房手续,那么业主便可依法请求解除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此过程中,业主还可依法要求开发商对已支付的定金予以双倍返还,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违约责任,这些均需依据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所作出的具体约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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