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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房合同可以拿去备案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行为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如实登记备案。其中,该法律法规的第四十五条明确指出,商品房预售方有义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将其与购房者所签署的预售合同提交至上述两个部门进行备案。此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必须于30个自然日内,前往商品房所在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以及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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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5: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