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荆门购房的定金不退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如所交纳之定金未能退回,这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定金合同是具备担保性质的一类特殊合同,一旦定金款项交付完毕,该定金合同便正式生效。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假如他们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他们将无法再次索取这笔定金。反之,倘若支付购房定金的一方决定放弃继续实施该购房合同,那么接受定金的一方拒绝归还此笔定金的行为是完全合法合规的。毕竟在法律层面上,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他们就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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