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套内面积缩水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面积误差比例的绝对值在3%以内时(包含3%),根据签订的合同价款进行实际结算,若购房者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则不予以支持;(2)当面积误差比例的绝对值超过了3%,购房者有权利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此时,应当予以支持。若购房者同意继续执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高于3%部分的房价款将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而面积误差低于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属购房者;反之,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高于3%部分的房价款及其利息将由卖方返还给购房者,而面积误差低于3%部分的房价款也将由卖方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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