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追责房屋质量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保修期间,倘若遇到品质问题,应授权于开发者来承担持续性的维修责任;若保修期满后仍旧存在质量问题,将由购买方自行负责其修复工作。而保修的期限则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若房屋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日常居住的舒适度或者经过专业检测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购买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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