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已签订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合同无疑具备法律效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第四百九十条以及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在交易双方签署预售合同的过程中,自各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事项后,该合同便宣告正式成立。而对于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则自其成立之日起即刻生效。此外,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合同需经批准、登记等手续方能生效的,则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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