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纠纷如何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会尊重遗嘱或法令所规定的法律继承顺序,将房地产的权益份额在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之间予以公平合理地分配;如若并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遗产继承。当出现某一个继承人希望独自享有全部房地产权益时,其需要根据各继承人所占有的权益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的价款。倘若所有继承人皆无意愿继承该房地产权益,则需由司法机关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并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在各继承人之间分配所得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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