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平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回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购买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若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那么定金便应该作为价款的部分或者完全予以退还;如果由于自然因素和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同时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至于最终无法签订协议,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范围之内,此时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此外,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是可以全额退还并加倍赔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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