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已交付定金之后,出卖方却违背承诺,则购房者有权选择请求出卖方继续履行原订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已交付的定金并给予相应赔偿金从而解除该份合约。依据相关法规及原则,当一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履行义务无法达到预期标准时,需承担持续履行、采取弥补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在内的违约责任。若有一方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示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的意向,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截止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亦可事先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提高;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同样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度降低。对于延迟履行的情形,若当事人已经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仍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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