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赔偿一般几天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需针对延期交房所产生之违约金,应自房屋交付日期次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两个月期限内予以缴纳。若超出此期限,则购买方享有解除购房合约,并追讨额外违约金之权利。而对于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行为,购买方有权向其提出违约赔偿请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确定违约金具体金额时,通常遵循“有约依约,无约依法”的原则,即依据合同中已有的约定比例来执行;若合同未作明确规定,则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标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逾期交房违约金并无统一标准,但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并非固定不变,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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