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开发商应负什么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房屋,那么其需承担以下几种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买方权益以及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合同的最后执行期限,并且敦促开发商及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事项。若是催告函件发出超过三个月后,买方仍然未能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则买方有权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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