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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的预售合同有几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销售领域中,预售合同通常涉及五个环节,即每份合同都有所对应的用途和保存场所,分别为客户自身保留、公司档案保管、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留存、银行作为贷款抵押资料以及在缴纳税费阶段作为凭据使用。对于全额付清房款以及分期支付房款的客户来说,需签署四份不同的合同,其内容及作用如下:一份由客户自行保存、一份放入公司档案内作为档案留存、一份提交至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最后一份则用于在缴纳契税之时作为凭据使用。
当客户选择购买现房时,交易过程中所面临的合同类型将有所变化,此时需要签署的是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而在购买期房时,所需要签署的则是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几点事项值得我们关注:首先,我们不应轻易地交付定金。在购买商品房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亲临相关楼盘的售楼处,以确保该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该企业并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就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因此我们绝对不能轻易地交付定金。其次,我们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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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7: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