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预售房合同照片几份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房屋的相关法律文件包含五份,其中每一份文件都有其特定的目的。第一份为顾客留存;第二份由公司保留档案记录;第三份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第四份则送至银行进行存储保存;最后一份将在顾客全额支付或分期支付完毕后,作为缴纳契税的证明资料进行保留。
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分期支付方式买房的顾客而言,正式签署购房合同时需要准备好六份文件。包括:一份由顾客个人留下作为备份;另一份由公司进行归档;第三份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第四份送至银行进行存储保存;最后两份分别在缴纳契税时以及正式签署购房合同时使用。 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时,顾客需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齐全所有必要的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完成合同的签署。 预售合同(即期房)和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商品房预售契约(即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即现房)。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消费者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不要轻易地交付定金。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自前往相应的楼盘销售中心,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该楼盘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就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此时消费者切勿轻率地交付定金。其次,消费者还应该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具体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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