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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且该数额远超于实际损失,则违约金的上限将被调整至不超出实际损失的30%。同样,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实际损失,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要求增加违约金的数额。2、在实践中,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均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适度调整。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增加;而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当减少。此外,对于延迟履行义务的情形,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其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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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9: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