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让开发商愿意退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范,若房地产开发商拒绝退还商铺,在商家与开发商之间的租赁合同除具备通常的基本条款之外,还必须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未做特殊规定,则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明确指出,合同应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条款:首先是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处,其次是标的物的描述,接下来是数量、品质、价格或报酬,然后是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接着是违约责任,最后是争议解决的方式。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参考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来制定自己的合同。关于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其内容通常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品质、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重要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