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交房产证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房者有权利向开发商追索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责任。按照既定的购房合约,开发商有义务在交房后一段特定的时间内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工作。若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而未在此期限内顺利办理完毕,他们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便双方并无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赔付事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仍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直至其成功办理出房产证为止。其次,购房者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欺诈赔偿的责任。若开发商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前便已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却在签订合同时有意隐瞒这一事实,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购房者可请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关于拖延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计算方法,具体如下:合同是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共识,因此,若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包括起算日期、每日利息以及总金额等),那么业主便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然而,若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约定,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违约金的起算日期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第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第三,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自以上三种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违约金。此项法律依据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至于违约利息的计算方式,同样在第十八条中有详细规定: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也就是说,按照房款总额的逾期贷款利率(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计算违约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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