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房产纠纷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再婚后所引发的房产纠纷与首次婚姻中所产生的相似性在于,首要任务乃是对房产的所有权性质予以明确区分,即确定该房产究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抑或是仅为其中一人的私人财产。若房产属于前者,则可通过夫妻间的协议决定其归属,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提交至法院裁决;而对于后者,同样需经过协商处理,如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优先考虑子女权益、女性权益以及非过错方利益等原则作出妥善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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