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收据没给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买房产的过程中,购房者可能面临着支付定金却未能收到收据的状况。在此情形之下,能否追回已支付的款项则需要考虑众多的因素。首先,倘若购房者与地产开发商已经签订了完备的商品住房销售合同,那么根据行业惯例,定金通常无法被退还。然而,若双方就合同条款产生分歧且无法达成共识,亦或是购房者未能在认购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前来签署合同,那么此时定金便有望得以退还。为证实此种情况,购房者可借助于合同条件谈判期间双方修改的记录或谈话录音等方式进行佐证。因此,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购房者务必重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之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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