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强烈呼吁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尽快交付房屋,并且对逾期交付所致的违约金予以相应赔偿。针对此类问题,各位尊贵的业主完全有权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敦促开发商尽快完成房屋交付工作,同时,对于因逾期交付而给业主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其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时,经过合理催告后,若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这一点在法律上是受到充分保护和认可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其他特殊约定。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自身资金链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房屋交付日期遥不可及,那么业主完全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要求对方全额退还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