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买房延期交房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签署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按时向消费者交付房屋,那么即可以视为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的行为。具体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或开发商与消费者签约时曾明确拟定并同意可使其免于受到责罚以外的情况外,开发商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其次,当不可抗力以及开发商与消费者事先约定的理由致使开发商无法按照约定期限履行交房任务,但开发商却未在约定期限内向消费者作出相关通知,也可被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再次,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状态未能完全符合双方当初签订的购房协议中关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有关规定,且消费者因此而拒绝接收该房屋,同样可以视作开发商逾期交房;最后,若消费者与开发商对于房屋交付的条件达成过额外的书面补充协议,并且其中有关于房产交付的特别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但如今所涉及到的交付条件未能达到协议中的既定要求,也可认为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必须认识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是一种明显违反双方订立的房屋销售及租赁合同的行为,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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