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退房时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贷行为遵循原路返还原则。首先需要解约购销购房协议,经由开发商全额退还购房者所有购采购用资金,以及相应的利息和其他相关许可证登记等额外产生的手续费。在此基础上,购房者需前往签订合同的银行进行解除抵押保证贷款合同,负责办理提早偿还贷款的手续,尽早偿付至银行的预留贷款本金与利息(其中部分本金和利息已经按照约定时间每月支付)。此时,开发商收到的借款将会按上述方式原路退还给原先的借款方,银行。另外,购房者需先行联系银行,解除抵押保证贷款合同,办理预付款还款手续,以便尽快偿清剩余贷款本息给予银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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