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房可以延期多久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如果遭遇延期交付,则该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无法延期,因逾期构成了合同违约。倘若经过招标方的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然未能履约,此时投资方虽然无法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承包商赔偿其因延期产生的经济损失;然而,若在经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见到承包商有任何实际行动并且未能给出正当的解释说明,那么投资方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公司承担契约解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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