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滕州购房不给退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定金无法退还,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问题:1.购房者可主动与出售方进行沟通协商,以期达成退还定金的协议;2.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派员进行调解处理,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3.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时,可以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4.最后,当以上途径均无效果时,可考虑诉诸法律,依法提起诉讼程序解决该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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