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房子可以保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产买卖合同的纷争,于提出民事诉讼或是申请仲裁之前,可考虑采用保全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而言,向被诉毁约方或被申请人的所在地、财产所在地,亦或是对该案拥有管辖权的审判机构,在其申请下实施保全措施。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权益可能遭受侵害的相关人士,如若情况紧急,除非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否则其合法权益将面临无法挽回的损害,此时便可依法依规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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