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面售后返租起诉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原、被告是否具备法律上的诉讼主体资格所需的证明资料,例如:身份证件、我国户籍登记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档案、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等等;2.证明原、被告之间确实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的相关资料: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由中介公司所签署的居间合同等;3.证实租赁房屋为正规途径出租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材料:房产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许可证、以及公有住房租赁证等相关证明;4.鉴于原告已按约定履行自身义务的需要,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支付租金时所开具的收据、以及收付款项的银行转账记录等;5.为了证明被告未能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所需提供的证明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被告发出的催促其履约的正式通知书、由具有法律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通告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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