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区房开发商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本身所呈现出的品质存在瑕疵,然而开发商仍然继续进行销售活动;
2.同一套房屋被多次出售以获取利润; 3.开发商向消费者提供的精装修房品质量不能满足预期或者和展示样品间存在明显差异; 4.开发商未能按照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手续; 5.开发商未严格依照契约规定的日期如期交付房屋给业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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