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风险回避制度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现象是指卖方为满足自身利益需求,相继或同时以双重形式的买卖协议,向两位独立的买主出售同一房产的行为。此类情况往往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并可能严重威胁到买方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风险,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过程中,建议采取如下策略进行处理:首先,尽量缩短交易周期。考虑到时间因素可能对交易过程中的各类变数造成影响,因此建议在签约至最终完成权证转移及交付环节之间,做好统筹规划,不宜拖延过久;其次,趁早落实产权变更流程,避免卖方未获买方授权而擅自将房产过户予其他人士;再者,双方应设定合理数额的定金,增加卖家违约所需承担的代价,从而提升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诚意与积极性;最后,如若产生纠纷,必须及时启动救济程序加以妥善处理。关于如何预防"一房二卖"风险,可依据房地产登记薄为准则。该册乃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其相关内容的重要凭证,由各地房管部门负责保管和管理。一旦发现房产证、登记证明信息与登记薄记录存在出入时,除非有确凿证据证实登记簿确实存在问题,否则均应依循房屋登记薄的记载事项作为裁判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一房二卖怎样维权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的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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