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法定违约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屋,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其应当为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负责。根据相关规定,经过多次敦促仍未在三个月以内完成交房且无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买房者有权选择取消购房协议,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开发商全部承担。然而,若开发商经过催促后能够在三个月期限内完成交房的情况,买房者便失去了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此时仍然可以请求开发商就逾期交付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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