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衡阳县有没有专业退购房定金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所谓“专业退房定金”服务,实际上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为防止陷入定金陷阱,建议您在购房过程中尽量避免签署认购协议书,亦无需支付相关定金款项。实际操作过程中,商品房买卖环节在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之前所进行的认购书签署以及相应定金交付并非强制性的必经流程环节,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意愿,依法完成购房合同的拟定和签署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