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德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追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收取标准,应当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执行,通常情况下为20%的比例区间,但这一比例并不能超出限定的30%上限。若排除诸如发生地震这类严重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现象,作为开发商都应负有按时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的责任,如若违反合同中的期限要求,未能在超过约定期限开始计算起的6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房事宜,则需每日按照合同价的万分之三进行赔偿;而倘若延期逾越60日,则须每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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