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不幸将购买二手房屋的合同遗失时,以下几种方法可以作为参考解决方案:首先,如果您并未进行过预售登记手续,那么购房合同的遗失可能并不构成严重问题,只需与卖家再次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原合同即自动失效。其次,如果您已经进行了预售登记,并且是选择通过按揭方式购置该套房屋的话,那么在此之前若不慎遗失了合同,可以在当地报纸上发表声明,宣布原合同正式作废;待声明期限届满三个月之后,持相关报纸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机构提出申请,注销原合同时签定的租赁合同项下相应权利与义务,进而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第三种情况,同样是进行了预售登记,并选择按揭方式购置房屋,但在办理按揭贷款之前遗失了购房合同,此时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表声明,宣布原合同正式作废;待声明期限届满三个月之后,持相关报纸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机构提出申请,注销原合同时签定的租赁合同项下相应权利与义务,随后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合同,并且此过程中还需与负责办理贷款的银行共同商讨并签订一份法定变更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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