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有什么处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提出追索其违约责任。若经过适度的压力提醒后,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仍无法履行交房义务且无充分合理的理由解释,那么买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该购房合同,同时所有由于交易失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将由开发商全部承担。然而,如果开发商在受到同样程度的压力提示下,能够在三个月以内如期交付房屋,则买卖双方之间的购房法律关系仍然有效,但买方有权利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要求,即逾期交付期间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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