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可以用别人支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明确指出在购买房产时,他人代替支付定金的情况下,如果购房人决定放弃购买该物业,那么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将取决于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了违约金的赔偿标准,那么当事人就需根据该条款进行选择,要么按照违约金的条款领取赔偿金,要么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收回部分定金。但在此过程中请注意,当债权人履行其债务义务后,定金应被视为价款或予以回收。反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债务,或是未履行完协议中的债务,导致无法达成原有的交易目的,那么他/她就无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同样地,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债务,或是未履行完协议中的债务,导致无法达成原有的交易目的,那么他/她就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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