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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购房资格交了定金首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缺乏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交付的定金通常是无法退还的。若出卖方通过认购、订购或预订等合适方式,接收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以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障措施,倘若由于任何一方当事方的原因而未能顺利签署该合同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定金方面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然而,如果因非可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情况或因素,进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制定或签订,那么出卖方应无条件地返还相应的定金给购房者。同样的,当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直接导致购房者丧失购房资格或降低其购买力时,购房者享有权利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全额收回已缴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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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4: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