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收了能不能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者签订定金协议之后,可以请求终止交易,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弥补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政策变更、不可抗力因素等突发性事件的影响,使得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或者在协商过程中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署相关文件,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过失,此时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是因为卖方违反约定,导致购买者决定终止交易,那么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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