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中介可以收购房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非获得售房业主的明确许可,否则房屋中介并没有权力收取所谓的“定金”。作为一名居间服务者,他们并非房屋买卖协议的直接参与方,也就无权与购房人和出售方签署有关“定金”方面的合同或者向任一方收取此类款项。在此种情形下,如果未经售房业主的明确授权,擅自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将被视为超越其职能范围的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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