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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烟台购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屋购买者交付定金后欲撤销购屋的决定时,首先应参照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若未在合同中明确提及此类情况,则买卖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可寻求第三方进行调解,倘若调解成果未能达到双方预期,购房者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购房者亦可选择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倘若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买方可要求其双倍归还所支付的定金;反之,如若买方出现违约的情形,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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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5: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