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给新房做质量鉴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建筑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通常被我们定义为“房屋质量缺陷”,这种情况主要表现为其质量无法满足强制性的工程建设法规以及相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在面对各种类型的房屋质量问题时,建议购房者采取合理有效的维权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可以将房屋质量问题划分为如下三类:首先,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就属于结构性问题。这包括但不仅限于主要构件之间的连接出现问题,或者是它们彼此间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没有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这将导致建筑物本身的承载力不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地基、承重墙等关键部位出现了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现象,则需要视为存在着主体结构方面的重大缺陷。其次,当房屋质量仅仅影响到购房者对该物业的日常生活中的正常使用时,也可认定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比如无法满足正常的水、电供应等基本需求。最后,房屋其他一些细节上的质量问题,如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等,虽然看似不起眼,却同样会给购房者带来烦恼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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