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一房二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一房二售”,即指同一套房产在一段时间内,由出卖方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购房者分别签订了相关房屋交易协议的不规范行径。在法律层面上进行“一房二售”行为的判定,考察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须观察出卖方是否曾经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潜在购房者分别签订过房屋销售合同;其次,需要进一步判断所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是否存在无法履行、目的落空等问题;最后,当且仅当出卖方以显着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价位把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时,才有可能构成“一房二售”的法律事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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