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是无权处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涉及到法律上的无权处分行为。在房产交易中,出卖方所出售的房屋须确实属于其个人所有或经合法授权能够对该屋进行处分。若该房屋系非出卖方所有而出卖方亦无可处分权利,那么此举便构成了无权处分的行为。然而第三方若能以善意购买并实际获得房屋所有权者,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拥有法定的物权请求权,以此可对抗任何第三方的干预和妨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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